各相关学院:
为拓展学生视野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根据贵州大学与国内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学生项目的有关协议,我校将从2013级的相关专业中,选拔优秀学生赴浙江大学、中南大学交流学习,具体选派情况见“2015-2016学年国内高校联合培养学生项目选派计划表”(附件1)。为做好选派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、具有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的2013级相关专业学生。
2、学习成绩优良,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,专业综合排名在前10%。
3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,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。
二、申请办法
学生自愿申请,学院推荐,学校择优选派。
三、选拔流程
1、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填写《贵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2、学院推荐时原则上以专业综合排名优先,兼顾其他条件选拔。
3、相关学院在4月20日前完成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核与推荐,推荐人选在附件1中拟推荐人数的基础上多推荐1人作为递补,推荐名单排序上报,并将《贵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》和《贵州大学2015-2016学年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学生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报教务处综合科,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66798311@qq.com。
3、学校在5月中下旬公布选派学生名单,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学院和学生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学生申请前请认真阅读《贵州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暂行规定》(附件4)
2、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,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。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,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供评优评奖时参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贺显文、陈宏 ,联系电话:882920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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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大学学生处
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
2015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