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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和教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负责教学运行管理,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,本(专)科生培养计划审定及学籍、学历管理,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。教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,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,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推进本(专)科专业教育事业不断发展。  

一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(专)科教育发展规划、培养方案、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计划,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并严格教学过程管理。  

二、组织教学研究、推进教学改革、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;负责本(专)科专业的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。  

三、组织编制和审定学校本(专)科的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,并组织实施;负责编制校历及课程表;负责教学文件的归档立卷管理。  

四、负责管理全校教学运行,包括选课、排课、课程调度以及各级各类课程考试管理;协助做好教学条件建设、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工作。  

五、负责本(专)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管理,包括学生成绩管理、学士学位授予及学历证书管理;负责毕业生学历证明、出国成绩单的管理;协助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汇编立卷及学历查寻工作。  

六、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、完善与有效运行;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团、教学委员会等挂靠机构的日常工作。  

七、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,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、优秀教材奖励、优秀教师奖励等;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及处理;协助学生处进行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处理。  

八、负责全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及其基地建设;负责本科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,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,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;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。  

九、负责做好网络教学平台、网络信息维护和网络资源应用工作,不断提高教务处信息化管理水平。  

十、加强高教理论研究,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  

十一、会同学校相关部门,抓好教风、学风和考风建设;负责学生辅修及攻读第二专业的管理;协助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。

十二、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;协助做好教学设岗聘任的年度编制核算工作,协助人事处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建设。  

十三、负责各类优势与特色专业、教学名师、优秀论文(设计)等建设、管理、申报、评估工作。  

十四、完成校党委及行政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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