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学籍处理公示
发布时间: 2017-09-14 浏览次数: 1027

 

    根据《贵州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,因成绩不合格等原因,经学院初审,教务处审核,对段坤等267名同学作如下学籍处理:

    段坤等2名同学,因本人申请退学,给予退学处理;余启勇等2名同学,因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给予退学处理;蔡恒等4名同学,因两周内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,给予退学处理;杨选松同学,因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,给予退学处理;田彪等13名同学,因第三次在长学期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(含12学分),给予劝退处理;陈昌旺同学,因在2个学年内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50学分,给予劝退处理;刘素东同学,因在3个学年内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70学分,给予劝退处理。

    黄海涵等47名同学,因第二次在长学期内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(含12学分),给予退学警告处理;张家铭等196名同学,因第一次在长学期内取得学分不足12学分(含12学分),给予退学预警处理。

    现就以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: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,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。

 

联系人:黄强

联系电话:88290535

邮箱:474539143@qq.com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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